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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做好浙江省2018年度文化科研项目立项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文化科研项目立项申请工作的通知》(浙文产〔201711号),学校自即日起受理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化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的主要内容

文化科研工作必须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求真务实,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应用性、学术性,营造文化科研学术上的繁荣和良好风气。

(一)文化科技类项目的内容包括:艺术科技,文物保护科技,图书馆科技,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及新兴文化产业科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文化设施、设备、器材的技术规范化、标准化研究及其它文化科技。

(二)艺术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综合性研究及分类研究组织选题,包括: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影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与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及综合研究。

(三)社科类项目仅限于文化领域,包括文化学、公共文化服务、文化管理等,要结合浙江地域特色,重点加强我省文化建设中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四)项目选题要兼顾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注重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及成果在文化艺术领域的应用,注重梳理、把握我省文化艺术历史发展的脉络与规律,继承和发展我国文化艺术优秀传统,将选题与学科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创新、人才培养及科研结构的调整与合理布局结合起来,为繁荣和发展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项目的重点方向:一是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特别是文化系统急需解决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迫切需要,并且能够广泛推广应用可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二是对传承和保护传统文化迫切需要的项目。

二、文化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的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的专业技术知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并有确保课题完成的时间。近三年(2015-2017)有未按时结题的教师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人要有良好的学术品质,禁止虚假申报、杜撰抄袭、一题多报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科研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四)与文化关联度不大的项目不宜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申报人请按照自己申报内容选择“社科及艺术研究类”或“文化科技类”,填写《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2),申报书内含课题论证活页,申报书和活页分开装订,一式4份与电子稿报各单位,各单位审核汇总,填写《2018年度浙江省文化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1831日前报科研处范润花老师,邮箱:kyc@sxvtc.com,地点:A407,联系电话:9204033

附件:1.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申报书(社科及艺术研究类)

2.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申报书(文化科技类)

3. 2018年度浙江省文化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