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
本专业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纲领性文件的要求,对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结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在充分开展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和培养目标定位论证基础上,紧扣学校办学定位与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明确、公开、合理的毕业要求,形成涵盖4大方面(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8项毕业要求和19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结构体系,以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贯穿学生培养的全过程。
n 践行师德
毕业要求 1:师德规范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守学前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遵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做“四有好老师”。
毕业要求 2:教育情怀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主动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儿童观、教师观和教育观,受阳明文化“致良知”思想熏陶,形成仁爱明德的职业品格;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n 学会教学
毕业要求 3:保教知识
具有一定的科学、人文、艺术素养,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理解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掌握游戏与教学活动、环境创设、一日生活组织、观察评价、家园共育等方面的知识、方法和策略,注重知识的相互联系和整合。
毕业要求 4:保教能力
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文件要求,基于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能够综合运用保教知识,有效安排和组织保育工作,科学地创设与利用环境,合理开展适宜的游戏活动和教学活动,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科学地观察幼儿,能一对一倾听并真实记录幼儿的想法和体验,对幼儿的发展情况和需要做出客观全面的分析,且具备幼儿园教育评价与反思的能力;具备幼儿歌曲弹唱、幼儿舞蹈创编、幼儿美术欣赏与创作等多项艺术教育技能。
n 学会育人
毕业要求 5:班级管理
了解并掌握幼儿园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根据班级幼儿的实际情况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合理规划利用时间与空间,创设良好班级环境;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和师幼关系,营造尊重、平等、和谐、积极、安全的班级氛围;为人师表,发挥自身的榜样作用。
毕业要求 6:综合育人
掌握幼儿社会性和情绪情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注重培育幼儿良好意志品质、学习品质和行为习惯;理解幼儿园文化、环境、一日生活的育人价值,能充分挖掘和利用多种教育契机进行随机教育;能整合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进行全面育人。
n 学会发展
毕业要求 7:学会反思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专业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科学的反思方法和技能,践行“知行合一”理念,在实践反思中持续改进,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学前教育教学实践问题。
毕业要求 8:沟通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探究和创新的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


